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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西的应届毕业生,山西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的区别什么?

山西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的区别
考试内容不同:西部计划,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三支一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特岗教师——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村官——大学生村官考试是各省自己组织自己命题。所以考试内容都不一样。一般来说是考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基础知识,平时要多关注时政。村官考试比较简单,认真复习就好。
山西村官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任职及相关待遇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 市、区)
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大学生村官的任职和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的待遇保障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之同步提高。
选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选聘,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历年笔试分数线
亲,你好!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历年笔试分数线一般情况下都是以60分为合格线。
线面是一些考试相关事宜,可供参阅:
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在5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所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选。“985”工程院校毕业生实行专项选聘,以市为单位单独计分、单独排序。人选确定后再次出现空缺,从考察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进行递补。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分数线请咨询华图网 校、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条件对户籍有限制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山西省大学生村官招聘报名方法:
大学生村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各地人事考试网或各地毕业生就业网进行网上报名。
受理报名时间:4月23日10:00-5月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4月25日-5月6日
缴费时间:市州审核合格即可以缴费(缴费截止时间:5月8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考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00-11:00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各地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地选聘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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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村官考试每年大概在几月份啊?
为满足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累计时间为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和我省各级机关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6月2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 )
山西人事人才网( )
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6月28日—29日在山西省2008年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上组织省招考部门和有招考任务的市人事局进行咨询。考生如对《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进行现场咨询,也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2008年6月26日~7月2日
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6月26日8:00 至7月2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2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3日0:00至7月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5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5日—7月1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8年7月1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7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8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的成绩可于8月3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专业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3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不达3:1的,则将所有不达比例的职位合并进行面试,并将指标减少到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为3:1进行录用,如合并后仍不达3:1的,则按原职位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省招考机关和各市人事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录用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机关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事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